高新区凤凰小学作业公示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家庭作业,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和山东省教育厅“规范办学四十条”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每天下午放学前,教师将作业发布在班级群或班级小管家,级部内逐一对各班学生的每日及节假日家庭作业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的作业在学校交流群进行公示,以接受学生家长与社会各界的监督,教导处随时抽查。公示的具体要求如下:各任课教师要加强“教学六认真”的各环节工作,做到“三减三增”的要求,努力提高课堂教学效益,严格控制学生作业量,课堂作业应力求在课堂上完成,布置家庭作业要合理、适度,从而实现学生充足睡眠。
一、公示位置。教师将作业发布在班级群或班级小管家,级部内逐一对各班学生的每日及节假日家庭作业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的作业在学校交流群进行公示。
二、公示作业内容。公示作业内容要表述清楚,包括具体的年级(班)、学科、作业所在的书本名称、页码。
三、公示作业用时。不上课后服务的三四五年级学生书面作业总量每天不超过60分钟。
四、优化作业设计。作业要立足课程目标,把握好重点和难点,紧扣教学进度和学习内容;要体现出层次性,可分必做和选做两种;要减少机械重复性作业,控制知识巩固型练习题目,提倡布置探究性、实践性的家庭作业,不给家长布置作业,不让家长批作业。
五、学校要每月开展一次作业教学研究活动,加强作业常规检查与管理,引领和指导学校教师规范作业教学行为。
现就各年级家庭作业量作统一规定:
不参加课后服务学生作业量要求:一、二年级不得布置书面家庭作业;三、四、五年级各学科每日书面家庭作业总时长控制在1小时以内。
参加课后服务学生作业量要求:
三、四、五年级课后服务最后一节课均为学生完成家庭作业时间,任何教师不得占用该时间进行授课或组织其他活动。
课后服务放学后各年级所有任课教师不得再布置任何形式的书面家庭作业。
2021.9